瞎扯

煮饺子的时候想到了《侠客行》。

【一】
小时候看金老此书,觉得梅芳姑就是个标准的神经病,但是一直特别认可她对石破天“万事不许求人”的教导。虽然她管他狗杂种狗杂种的叫(这不是有病又是哪般),武功认字一概不教,跟儿子最亲的反倒是条狗,但是石破天三观一直特别正。一个山野孩子流落江湖吃尽苦头背遍黑锅几次险些送命,而后突然又掌握了一门绝世武功,再往前一步就能功成名就,可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片赤子之心,不曾为保住性命而牺牲他人,也不曾为一己私利去坑人害人,原则性非常强,而金庸笔下其他男主在这一点上几乎没有人能比的过他的(我就不再黑陈家洛袁承志傻逼渣男二人组了)。现在想想梅芳姑还是很爱石清的,哪怕她再因为求不得而百般欺负石闵二人的儿子,把他养得跟一个农村土孩子一模一样,可她定下“不求人”这条唯一的规矩,还是不想看到自己最喜欢的男人的儿子去低声下气求别人,无论怎么样都要堂堂正正问心无愧。(至于石中玉被养残成那副德性放到现在社会来看也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例子…这点不扯了)

【二】
回过头来说,其实《侠客行》就是李白那首诗的同人文啊有木有!!!相比于其他长篇,没有家国恩怨的高度,这个故事主要就是一个少年误闯江湖的修炼文,但是有这一首诗坐镇,气势立马就不一样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小学刚看完《侠客行》就特别脑残的在作业本上抄了好多遍,当时还不知道可用“当为此浮一大白”来平均(当然也不会喝酒),现在再读,如果手边有一瓶茅台,大概可以自斟自酌干掉二两。李白大大真是巨巨!!!不怪杜甫这么爱他,这种人有多少脑残粉都是应该的啊QAQ然而想想那么多诗文巨制都湮没在历史长河和滔天战火中就难过得想哭。

【三】
为古人伤心也是一件趣事,说起来有时候为活人操心才是最无用之事,白费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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